烟草局印发电子烟买卖办理细则《关于修订印发电子烟买卖办理细则的告诉》

09-02 795阅读 0评论

9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了新版《电子烟买卖办理细则》。依据告诉,国产内销电子烟产品的出厂价与主张零售价将由出产该产品的企业和持有电子烟品牌的公司自行决定。而电子烟的批发价格,则要求批发商在考虑本身的经营办理本钱及国家税收政策等基础上,以出厂价为参阅,合理拟定。这一调整赋予了企业更多自主定价权,旨在促进电子烟商场的规范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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