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拟不再需求户口簿

09-02 403阅读 0评论

近来,《婚姻挂号法令(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发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依据草案的规则,成婚挂号和离婚挂号都不再需求户口簿,也吊销了曩昔对挂号地域统辖的规则,相关状况引发网友热议。

图源:民政部网站

现行的《婚姻挂号法令》自2003年10月1日开端施行,其间第五条清晰,处理成婚挂号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一)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二)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签字声明。

而草案中第八条提出,处理成婚挂号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一)自己的居民身份证;(二)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签字声明。

也就是说,草案吊销了内地居民成婚挂号需出示户口簿的要求。

一起,处理离婚挂号的内地居民也不再需求出示户口簿,仅需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和自己的成婚证两项。

图源:VCG

另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中还吊销了婚姻挂号的地域约束。

草案中第七、第十三条规则:内地居民成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挂号机关处理成婚挂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定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挂号机关请求离婚挂号。

而现行《婚姻挂号法令》第四、第十条规则:内地居民成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成婚挂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

近年来,我国试点内地居民婚姻挂号“跨省通办”,已逐渐对婚姻挂号的地域统辖约束进行了批改。上一年,国务院赞同民政部将内地居民婚姻挂号“跨省通办”试点扩展,在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施行成婚挂号和离婚挂号“跨省通办”试点。

现在,草案中正式吊销婚姻挂号地域统辖约束,关于长时间在非户籍地作业的人们来说,今后进行婚姻挂号将愈加便利。

此外,草案中还新增了关于30天“离婚镇定期”“婚前隐秘严重疾病可吊销婚姻”等法令,对“离婚镇定期”进行了详细的规则;对婚姻挂号机关处理挂号时的作业要求也作出了规则,清晰婚姻挂号不得收取费用等。

(来历:九派新闻归纳民政部网站、新京报等 )

【修改: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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