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信部促中外中小企业协作区建造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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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9月4日电 (记者 刘育英)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来印发《中外中小企业协作区办理暂行办法》,旨在支撑中小企业用好两个商场、两种资源,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开展。

  据工信部4日音讯,中外中小企业协作区是指以中小企业为主体,定位在地市级行政区划内,在敞开协作方面具有较强演示效应,开展规划科学可行、立异才能杰出、办理服务高效的工业集合区,是扩展高水平对外敞开和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开展的重要载体。

  自2012年起,工业和信息化部先后在江苏、广东、安徽、四川、浙江、山东、河南、河北、山西、湖南等地别离推动设立了15个中外中小企业协作区,有用带动了中小企业对外协作,有力促进了区域经济高质量开展。

  《暂行办法》提出,促进协作区建造开展作业,坚持完好、精确、全面遵循新开展理念。《暂行办法》清晰协作区申报主体为地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须契合《中外中小企业协作区确定规范》,在开展规划、敞开协作水平、立异才能、优质中小企业培养、办理服务效能等方面到达相关要求。

  根据《暂行办法》,我国工信部将加强资源和谐、动态盯梢和事务辅导,统筹推动协作区建造开展作业。发挥中小企业双多边对外协作机制效果,建立沟通协作渠道,安排展会论坛、经验沟通、跨境促成、人员培训等活动,加大中小企业“引进来”“走出去”支撑力度。(完) 【修改:胡寒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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