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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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云-广西日报讯(记者 佘鸿雁)记者日前从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暨自治区汇报会上获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9月上旬至11月下旬开展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全面检查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推动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

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于2001年5月通过,至今共进行了5次修改,以不断适应我区物业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截至目前,全区共有6493个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专业物业管理覆盖率为51.5%。条例的施行,推动了我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有效维护了居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但是,物业企业缺资质“难规范”、业主自治积极性“待激活”、专项维修资金“启用难”、违规行为“处置难”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依法规范物业管理服务仍需下更大功夫。

该执法检查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将做到全区所有设区的市全覆盖、自治区和设区的市以及县(市、区)三级人大协同配合,采取听取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汇报、问卷调查、随机抽查、查阅档案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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